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中“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它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应等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在实践中,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后全年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平均工资与缴费工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也不等额,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个人平均工资应该是十二个月个人工资总额的平均值。个人缴费工资是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个人平均工资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在计算工伤待遇时并无可比性。
2021-02-23 18:54:59 回复专业解答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者的工资来确定的。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赔偿可能会按照缴费基数来估算。但如果企业足额缴费,那么赔偿就会按照员工受伤前的实际工资来核算。如果缴费不足导致赔偿低于应得,那么差额部分将由单位补足。
专业解答在职业伤害补偿中,伤残补助金通常是根据个人的预期薪资来计算的。如果个人的预期薪资超过统筹地区平均薪资的三倍,那么就按照三倍来计算;如果个人的预期薪资低于平均薪资的六成,那么就按照六成来计算。不过,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在广州,2100元与5000元薪资的社会保险缴费差异取决于各险种比例和上下限。以2021年为例,最低基数2100元涉及个人养老8%、医疗2%、失业0.2%等,而5000元基数则费用更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具体规定。
专业解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以实际发放工资还是应发工资作为依据进行缴纳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即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各类工作的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未扣除个人缴纳和各类项目扣除部分。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相对应,后者是排除应缴纳款项后员工真正能领取的薪资。
专业解答工伤赔偿并非依据保险费缴纳金额,而是基于工伤员工受伤或患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如员工工资超过当地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三倍计算;若低于平均水平的六成,则按六成计算。工伤赔偿以公平、合理为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缴费比例各地并不完全相同。
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不是按工伤缴费基数来赔,而是按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来陪。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 劳动者要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其按月缴存公积金,而缴存数额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当月工资是应发工资,而缴存比例则不得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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