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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取消的问题。

姚** 吉林-通化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2.16 10:44:07 335人阅读

年休假取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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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未休年休假应当按照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21-02-16 10: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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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关于未休年假补偿的计算标准及拖欠工资举证责任问题的分析

    专业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21、75天)进行折算。而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024.07.08 46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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