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你好 我干了一个月满月 有事情我正常辞职

你好 我干了一个月满月 有事情我正常辞职

ask****158 北京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1.02 17:13:21 318人阅读

你好 我干了一个月满月 有事情我正常辞职 老板直接不给我发底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全国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当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2021-01-02 17:23:21 回复


1、该企业不买社保,不给加班费,工资压一个月本身就是违法的,仅凭以上违法行为,员工就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其立法含义是为避免企业因一时缺员而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既然已经提前通知了,企业应自行解决缺员问题。
3、法律没有规定员工辞职必须得到企业的批准,更没有规定企业工作没人接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也就是说你要辞职不需要企业批准,既然已经提前通知了,没人来接工作你走人,也不需要承担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责任。
4、企业欠薪可以直接要,不行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试用期辞职当然有工资,只要你提前和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工作满一年是否可的发年终奖企业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约定相抵触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必须按对劳动者有利的原则处理。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年终奖与年假相关法规休法定假应照发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工作未满一年也得有《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单位、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不得以实物折抵《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提前离职也该拿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5628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4548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1698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5226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2620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