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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后,社保还可以继续继续缴纳吗

周** 新疆-伊犁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2.04 21:34:01 300人阅读

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后,社保还可以继续继续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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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正常缴费才能享受,若单位办理了停保手续,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灵活就业个人窗口参保不能缴纳生育保险,不能享受生育待遇。单位停保后个人续保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参保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到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2020-12-04 21:35:0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一、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三、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社保缴纳满15年,是否继续缴纳要分情况:养老保险至少需要缴纳15年,可以继续缴纳,多缴多得;医疗保险至少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有的地方需缴纳6个月以上,而有的地方需缴纳一年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失业保险需要缴纳满1年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在退休时至少需要交纳女20/男25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然而,基本医疗保险有着典型的地方色彩,各地可能略微有些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医疗保险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新参保。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够年限,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二十五年的,可办理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从补缴当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若想要领取,则需满足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月以上。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失业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对于工伤保险的缴纳时间,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在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中断缴费严重影响中断缴费人员切身利益,中断缴费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从事个体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就业的,应尽快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房产税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1.2。
二是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12。对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个人所有的房产,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计算并缴纳房产税,但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的规定,可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并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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