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子的,我在店里上班,最开始说入职七天之内离开,没有工资,我打算坐满七天离职,然后前一天区域经理考核没过给我延长了考核期一星期就又多了七天考核,这14天内离职都是没有工资的,这是我不知情的,我想问劳动仲裁有效吗的,但我不想在做了,告诉我
劳动者辞工到时,用人单位不支付其薪水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延的薪水。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手续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予以立案,然后给两方举证期,给另一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两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能够诉讼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的薪水。《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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