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当前,辽宁省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发布,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2020-12-01 00:33:50 回复专业解答退休人员去世后,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不再增补已发放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农村居民养老金只能享受其中一种,重复部分需归还。近亲家属可申报丧葬费用和抚慰金,待遇额度按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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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此前几年的调整中,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幅度均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平均达10%,本次如何调整,还需要等待国家下发文件,统一上调比例。
律师解析 辽宁省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细则如下: 1、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2、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3、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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