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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空置房需要全款缴纳物管费吗?

ask****004 重庆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1.22 15:57:32 355人阅读

重庆空置房需要全款缴纳物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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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北区 咨询解答:69条

首先看合同约定,如约定全额缴纳,则物业公司的主张被支持的概率高

2020-11-23 10:34:56 回复

一、物业费与违约金相抵合法吗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究竟能否相抵?《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虽然物业费和违约金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但由于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因此两者不能相抵。可通过债务转移方式处理。《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开发商将向买受人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债务,转移给物业公司承担(即折抵一定时期的物业管理费)应经债权人(即买受人)同意。且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要经债务受让人——第三人(即物业公司)同意。因此三方最好签订债务转移协议,以防后患。折抵一年以上物业费违法。相关规定禁止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年以上物业费。而开发商以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抵销一年以上物业费,实际上是变相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费。物业费折抵违约金,注意三点:第一、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买受人有权拒绝抵销;第二、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达成的债务转移协议,最多只能折抵一年物业费,其余仍可要求支付违约金;第三、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留存相关的逾期交房的书面违约证据,以防开发商否认违约事实。二、空置房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综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要是已建成的房产,不论是否已经出售,是否入住,均应由产权人(售前为开发商,售后为业主)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收费为政府行政事业收费,物业管理收费为企业服务性收费,两者无连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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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空置房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

    专业解答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不住都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若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不予支持。

    2024.07.29 46162阅读
  • 空置房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

    律师解析 空置房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所以空置房的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只是在物业费缴纳上,空置房可以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02.25 8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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