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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假并不是按带薪休假算的,而是给生育津贴,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
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0-11-07 12:39: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