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平凉法律咨询 > 平凉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如何计算?谢谢

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如何计算?谢谢

张* 甘肃-平凉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1.06 06:53:11 483人阅读

女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如何计算?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平凉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平凉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享受绩效工资。按照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般是所在市平均工资),或者原单位的工资待遇,不能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0-11-06 06:55: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