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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总是莫名人加我然后发一些辱骂的语言,

ask****052 辽宁-沈阳 其他咨询 2020.11.02 17:16:00 471人阅读

您好,微信总是莫名人加我然后发一些辱骂的语言,已经有怀疑的人,警察可以核实骚扰我得这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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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涉嫌侮辱罪、诽谤罪,如果后果严重是要蹲监狱的。即使结果轻微,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请求。
如果证据确凿可能被处罚,并且民事赔偿。
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11-02 17:41: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破口大骂,用语极其污秽。 用污秽语言当众辱骂人,行为的定性要视具体情节而定。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污秽语言侮辱他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一般简单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第二种情况,用污秽语言当众骂人,足以毁坏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人格,使人感到不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侮辱罪。 第三种情况,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扰乱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因此,用污秽语言当众辱骂人不仅犯法,很有可能涉嫌犯罪。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语言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语言暴力,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身体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 暴力往往需要依赖肢体等武器,令对方造成心理威胁及身体伤害,而语言暴力就是利用语言作为武器,去达到上诉的暴力目的。在这个层面上看,语言暴力与肢体暴力其实并无二致。 然而,两者最大的分别在于,肢体暴力能够透过检验受害人身体上所受的伤害,从而评估暴力的程度及施暴者的刑责;而语言暴力却难于检验受害人的伤势,因为往往是属于精神上或名誉上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言语辱骂,属于违法行为无疑。
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诽谤,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责任。
建议当事人录像保存证据,然后报案。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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