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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规定提出辞职,时间一到可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强调的是劳动者可以辞职,但应该有一定的提前量,给用人单位有缓冲的时间,不至于影响生产经营。而对辞职用的是“通知”二字,说明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即使老板再狡猾也留不住。所以,辞职的时间一到,劳动者可以离职,受法律保护。至于用人单位用扣发工资的办法不放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依就是了。
2020-10-14 17:14: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