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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里面上班,平常我都是走路去上班的,我去上班的路上被车给撞上了,我的腰和脚受伤了,责任都在对方我想申请赔偿,请问去上班路上给车撞算不算工伤
是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为工伤。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未缴纳的,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负担赔偿责任。
可以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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