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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查封了,说要按照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处理,想请请问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什么?

文** 河北-张家口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0.13 14:38:19 2824人阅读

我朋友的叔叔在他所在的城市开设了赌场,好像是小赌场吧,最近被查封了,说要按照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处理,想请请问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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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5778条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从学理上看,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应包括以下情形:  
1、赌场具有固定性,应是专门为赌博而设;    
2、作案次数多,连续犯罪的时间长,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  
3、招引、组织的参赌人员众多;  
4、投注的金额巨大;    
5、抽头渔利的累计数额巨大。需要考虑以上情节,方能认定情节严重。    2010年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这个司法解释具体明确的规定了“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1、一般的“开设赌场”行为    《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2、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罪”行为    《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016-10-13 14:44:19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7条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标准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6-10-13 14:42:1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共有两档,一是一般情节的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是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8种“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年,出台《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4种情节严重的情形。
目前司法解释尚未对开设网络赌场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之外的传统型开设赌场行为的情节严重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传统型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否可以参照网络开设赌场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中情节严重的规定,尚存争议。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您好,针对您的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共有两档,一是一般情节的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是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8种“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年,出台《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4种情节严重的情形。
目前司法解释尚未对开设网络赌场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之外的传统型开设赌场行为的情节严重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传统型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否可以参照网络开设赌场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中情节严重的规定,尚存争议。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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