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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子房产证没下来在房管局能查到吗?

肖* 四川-绵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02 09:47:06 9542人阅读

安置房房子房产证没下来在房管局能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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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通常房屋备案以后,房管局就可以查询到是否有房产的。对该房子进行了备案,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几乎理论界与实务界都认为备案具有预防一房二卖的效力。避免出现纠纷。主要是维护买房者的权益,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是交易安全的一个保障。备案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般是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可查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扩展资料:法律责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0-10-02 09:4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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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拆迁安置房怎么到房管局备案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到房管局备案流程有: 1、买卖双方需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协商与拟定,确定所有相关条款。 2、由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网上签约系统,将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的合同打印出来。 3、之后双方一起签订网上正式合同,签字并盖章。 4、相关部门会对备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无误之后,会产生一个备案号,备案号将会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方向。 5、最后由开发商将合同打印出来,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网签签订成功之后,购房者可直接使用备案号对合同进行查询。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024.10.13 14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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