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在招投标过程中,业主将不可预见风险交给承包人承担,可以避免自己的风险损失,从而降低工程造价。这种说法对不对,为什么
这种说法是很多招标方的做法,作为招标方,会千方百计的把风险都转移出去。但实际操作中经常将不可预见的风险用不可预见费解决,比如在招标条件中规定不可预见费为5%,它用于在合同实施时各项目的工程量的增加、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合同项目的增减、合同工作内容增减、改变已批准的完工日期和施工顺序等)、不可抗力、发包人风险(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和索赔等费用。风险费用是含在合同价里,是不能扣除的。
专业解答1、项目跟踪阶段的税务风险管理。2、项目投标报价及合同谈判阶段的税务风险应对策略。3 项目实施阶段的税务风险应对策略。4、项目结束阶段的税务风险应对策略。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