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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发证之前,变更受让主体(两个企业为同一法人代表)还是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变更主体?
【法律意见】公司名称变更或者公司股东变更的,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如要变更,需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南京土地出让合同变更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市本级土地协议出让审批与管理制定工作规则如下: 一、界定基本类型 二、明确办理依据三、严格地价评估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权变更30日内要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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