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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职申请后可以休公休假吗?

ask****681 江苏-扬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5 14:02:43 475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提出离职申请后可以休公休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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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相应的假期额度,可以正常申请。

2020-09-15 14:18:4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经提交离职申请了还能休年假和婚假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为离职之前,享有休婚假和年休假的权利。但是,职工当年应休年休假,不能按全年度计算,按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职业病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业病属于工伤,按照工伤的办法进行处理,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工伤退休的规定,你的职业病,要经过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以后,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待遇:达到1到4级的,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退出工作岗位,回家休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法定年龄退休为止,在此期间,养老保险照常缴纳,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予以补足达到5到6级的,一次性给予伤残补助,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以退出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法定年龄退休为止,在此期间,养老保险照常缴纳,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予以补足7到10级的,可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可以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不可以提前退休。职业病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与职业有关疾病的范围比职业病更为广泛,它具有三层含义:
(1)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原因之
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
(2)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的疾病病情;
(3)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可使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因此,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应将该类疾病列为控制和预防的重要内容,保护和促进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常见的与职业有关疾病有:行为(精神)和身心的疾病,如精神焦虑、忧郁、神经衰弱综合征,多因工作繁重、夜班工作、饮食失调、过量饮酒、吸烟等因素引起。有时由于对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产生恐惧心理,而致精神紧张、脏器功能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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