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珠海法律咨询 > 珠海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您好,我公公去世之后婆婆二婚,然后房产证上是写的我公公的名字,这种情况能和她妈妈分户吗?

您好,我公公去世之后婆婆二婚,然后房产证上是写的我公公的名字,这种情况能和她妈妈分户吗?

王* 广东-珠海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14 03:16:00 419人阅读

您好,我公公去世之后婆婆二婚,然后房产证上是写的我公公的名字,这种情况能和她妈妈分户吗?

其他人都在看:
珠海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珠海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您公公去世后,继承开始,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房产登记在您公公名下,如果属于您公公和婆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出由您婆婆取得,剩下的份额由您婆婆、您老公作为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4、您婆婆再婚,不影响您婆婆的继承权;
5、关于分户问题,您可以与您婆婆协商。

2020-09-14 03:18: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