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婚前父母全款买房,婚后配偶要求加名,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婚后另一方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去当地房管中心办理。有贷款加名的话,必须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没有贷款可以加名的,要到房管部门办理。贷款尚末还清的房屋,一般不能变更房产证的的名字,如果要变更,首先需要变更房屋的抵押人。首先到贷款银行,凭结婚证向银行提出增加共同还款人,将对方的名字加入到贷款合同中的“还款人”中;然后银行会变更房屋抵押权证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对方的名字)。房产证尚末办理,办出来的房产证就是两个人的名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答如下,房产证加了配偶的名字之后,还可以加父母的名字。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形式可以由一个产权人独有,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二、房产证上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名字,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了,就是共有财产,几个产权人,就是几个共有人。三、共有产权,可以是夫妻共有,也可以是其他关系人的共有。比如,父母与子女共有,兄弟姐妹共有,朋友同事共有,合伙人共有,甚至陌生人之间也可以共有。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