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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的房子拆迁,拆迁一半没人管了,

156****2629 广东-东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13 14:26:35 464人阅读

你好,别人的房子拆迁,拆迁一半没人管了,我爸路过在拆迁房里摔成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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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流程及准则为了更好的执行行驶人训练有关限定,切实维护学员利益,现将汽车行驶人考试退费流程及准则告知如下:
一、学员报名后查体决裂格,不收取任何花费。
二、学员体检合格未参加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本人未参加训练的全部退款。
三、学员体检合格且参加过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本人直接到驾校报名大厅解决退学手续,扣除已训练学时费后退还余额。
四、参加了科目二或科目三训练的学员要求退学的:按物价部门限定扣除各科目训练学时后,余额退还。
五、车管所考试花费710元,按车管所有关限定到所在地交警大队车管所解决。

2020-08-13 14:38:3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自管公房遇到拆迁怎么赔偿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什么是公房我国目前现存的公房性质有: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其产权直接归国家所有。自管公房:是指由机关、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享有产权并由其自身进行管理的房屋产。二者之间只是所有权主体不同,在法律性质上都属于非私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房的使用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之间是房屋租赁的关系,使用权人实质上就是公房的承租人,定期向所有权人缴纳房租。正是由于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同,才酝酿着公房拆迁过程中所必然导致的权益纠纷。受补偿对象即承租人的确定与变更通常意义上讲公房承租人就是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签订承租协议的人,但是通常实践中会有许多未依据情势变更而发生承租人变更的情况,比如: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且一直未变更过承租人姓名,那么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2:原承租人已经死亡,但是其生前承租的房屋还一直由其家人或亲人居住,且已经变更承租人姓名,此时的承租人自然是变更后的承租人。这里面一般情况下,公房的承租人都是与原单位具有某种工作关系,基于此而获得了公房的承租权,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所以,依据北京市有关变更承租人的规定和原单位的规定,只有原承租人死亡或者生前外迁后符合一定条件才允许承租人变更,变更以后的承租人自然是权利的享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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