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后来签合同的时候,卖家提出延迟过户,就是五年之后才可以过户,这样可以免除一部分费用,请问二手房买卖过户延迟有什么风险吗?
一、违约风险。随着房产市场的波动,极易产生违约风险。如果房价上涨过多,卖方可能宁可赔付违约金也不配合办理过户;如果房价下跌过多,买家也有可能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二、房屋被抵押。如果卖家自身需要,不排除有拿房屋办理抵押贷款的可能,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没有还清,抵押未解除,房屋就无法过户。
三、房屋被查封。存在因卖家出现经济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的风险。
四、意外事件。倘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人一旦出现重病、死亡等意外情况,就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就无法履行。
1、违约风险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在没有过户之前,即使签订了合同,房屋产权还是卖方的,如果受到房价上涨较多,卖方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当房价下降较多时,买方也可能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2、房屋被查封
没有过户之前,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卖方的,如果卖方在这段时间因为一些经济纠纷导致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对于买家来说则是得不偿失的。
3、一房多卖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如果在过户前的这段时间,卖家将房子又卖给了另外一个人,第二个买家随后过了户。对于买家来说,则只能是拿到一些违约金。
4、房子被抵押
在合同存续期间,卖家若有急事急需用钱,不排除会将房子做抵押的可能。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依然没有还清,房屋仍在抵押当中,就无法办理过户。
5、房屋产权人意外身亡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若卖家过世,想要办理过户,那么该房屋还需先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转移。在此过程中,不排除继承人坐地起价的可能,到时购房者不仅要多支付手续费,走公证程序,还会有一些违约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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