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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深圳挑选新房,看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用途为:服务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写的是住宅。请问,这样的房是什么性质的?40年用地使用权期满之后,还能续期吗?是否存在被政府收回的可能?
是商用用地,不是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建议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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