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我在燕郊看中一套二手房,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买下来,跟房东约定先支付一部分首付,剩下的三个月内付全款,我是外地人,刚到北京不满五年,还不具备购房资格,请问,无购房资格合同无效吗?
专业解答没有买房的资格却想买房子的话,有些人可能就会搞点小动作,比如捏造些债务出来假装自己符合条件。这样做其实就是在恶意串通,破坏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也伤害到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这种行为很可能让你的买房计划泡汤。因为一旦被认定是无效的,根据第一百五十七条,你从这个行为中得到的任何东西都得还给别人,实在还不了的就得按市价赔给人家。
专业解答在未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之下交付的定金,能否予以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首先,如果开发商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在销售过程中曾作出保证,能够为客户提供购房资格的相关服务,并以误导消费者的方式诱签了合同,且消费者为此付出了定金,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所付款项,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对方拒绝退还定金,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指控其涉嫌欺诈行为。
专业解答关于无购房资格情况下的定金如何处理的法律解读在未具备购置房产资格的情况下,支付相应定金后并不妨碍寻求退还定金的可能。若出卖方采取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方收取定金以之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但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无法最终缔结该买卖合同的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是必要且合乎情理的。
专业解答不具备购房资质却付了定金,能要回来!法律有规定,因双方原因无法签约,定金按规定处理;要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没签合同,卖方得退定金。要是因为政策,买方没了购房资格,能解除合同,把定金要回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说了,没签约得全额返还预订款。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合同生效需满足双方同意且合法的条件。如果开发商承诺代办购房资格但未兑现,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并追责;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购房资格缺失,通常定金不予退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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