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离婚女子起诉,娃娃由他带每月支付生活费一千伍佰元,还要房子钱四十万,问题是,男的又没有过错,房子是婚前财产首付了七十万,而且是在20018年卖的房子,又在20019年4月买房子写上女子的名字过后,又在20019的国庆节就从家里搬出去住了000年4月起诉离婚了,还有就是家一切开支都是由丈夫管,娃娃的开支也是父亲管他的钱从来就没拿出来用过,他还堤出要四十万,娃娃由他带,生活费每月支付一千伍,这样判的话,男的不是人才两空
孩子满一周岁,男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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