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买了一套房子,在买房前,开发商承诺会免费送一个停车位,我非常看中这一点,才买了这个楼盘的房子,可是现在要交方了,开发商却告诉我,车位得交费才能给,这种西安购房合同纠纷的案例有吗?我该怎么办?
西安购房合同纠纷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0-06-21 16:23: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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