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老婆今年怀孕了,妊娠反应比较强,不能正常工作了,她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不是国企,如果怀孕保胎请假算什么假,是按照产假还是病假处理啊?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1、女职工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生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时间的待遇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2、不按计划生育怀孕的女职工,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时的待遇,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3、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5、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按病假算。根据工龄按每天薪水百分比的计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020-06-12 10:4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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