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哥在半年前和他的朋友一起投资了一家公司,大哥以隐名股东的身份进行半年的投资,但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合法,大哥想要起诉公司,请问隐名股东能否直接提起诉讼呢?
可以,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你与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合法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隐名股东可以向显名股东主张股东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主张股东权利,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
2020-06-10 14:1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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