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后妊娠的发应大,每天孕吐的人都快虚脱了,感觉去上班挺力不从心的,所以想请假休息段时间,这期间的假期算什么不提清楚,就想打听的问下怀孕身体不适提前请假视为事假吗?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都遵守并认同女职工的产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的相关规定。有部分企业还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关待遇。而目前关于孕妇的产前利益保障,有许多企业和员工遇到了一个难题: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长期休病假,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长病假,是有着现实的社会原因的。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里,女职工的生育年龄普遍较大,生育风险大;城市的交通在上下班期间是十分拥挤的,人身安全风险时时刻刻存在着;孕期从事的本职工作可能存在不利于胎儿健康发育成长的因素,如计算机辐射等,若从事部分体力劳动也存在风险。 而就企业来说,女职工的长期病假对生产经营活动、人工成本都存在直接的影响,特别是部分女职工从孕期的第一个月即休病假的情况。长病假员工长期不在岗,对于相关的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其岗位保留的时间约一年左右。因此对企业的人员调配、工作分配产生较大的困难。最让有些企业难以接受的是:试用期的女职工,在怀孕后立即提出休长病假。
一般怀孕后,不是身体特别虚弱,都还在岗位上坚持几个月工作的.接着从快生产到恢复算国家规定的产假.如果要保胎考虑提早请假,应该算事假.或者有医生证明有需要保胎,可算病假.
2020-06-03 11:15:3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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