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单位长休病假人员,最近单位找我谈话,说我医疗期满了,所以停发我的工资和养老,我想问一下在还没有解除合同的条件下停发我的工资合适吗
咨询的应该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法律对这块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涉及,请咨询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2020-05-22 16:09:59 回复
结论:如果医疗期满公司没有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不能再以医疗期满为由拒绝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
解析:
1、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续延至医疗期期满为止。
2、当员工的资格医疗期满后,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认仍不能恢复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依法应当向员工支付两项费用。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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