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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三个月旷离,用人单位会支付工资吗

155****6921 山西-运城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5.08 16:21:55 348人阅读

未满三个月旷离,用人单位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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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没有权利,其做法是违法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依法辞职,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一、《劳动法》   第24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劳动合同法》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0-05-08 16:22:55 回复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扣留机动车,处2002000元以下罚款,并,15日以下拘留。具体请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99条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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