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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休产假期间算不上全勤,所以全勤奖是拿不到的,单位不给全勤奖不算违法。
奖金不属于法定强制性的工资项目,产假期间是否有奖金,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奖金发放如何规定,法律不干涉。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2020-04-25 15:5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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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纠正您一点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工作日的工资,法律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在法定假日劳动者是可以休息的,如果劳动者安排加班的,单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在约定工资的数额上加上加班工资,而不是说不加班的就要扣工资,这种逻辑是错误的。按照规定,2015年2月7日-13日属于法定假日,其中2月13日大年初六上班的应该属于加班。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加班而单位又没有安排补休的,应该支付双倍的加班工资。而您和单位所说的迟到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行为完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国家规定的假期是除夕到初六,初六以后您如果还不上班的,那么构成旷工,旷工的也只是扣除当天的工资,不存在扣除三天工资的说法,所以单位的行为并不合法。
2020-04-25 15:4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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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算不上全勤,所以全勤奖是拿不到的,单位不给全勤奖不算违法。
奖金不属于法定强制性的工资项目,产假期间是否有奖金,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奖金发放如何规定,法律不干涉。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2020-12-17 19:05: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