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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地上的住宅与住宅用地的住宅,有什么

159****4884 广东-中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4.20 20:46:32 481人阅读

综合用地上的住宅与住宅用地的住宅,有什么区别?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一个怎么样的安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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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买下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也隶属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工人按准则价买下的公有住宅。在国家限定的住房面积之内,工人按准则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能够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买下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分别之处在于,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原售房单位分配收益。

2020-04-20 20:5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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