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民,政府征地,各家承包的口粮地。政府征地对象是:村委会,土地补偿费总额19万,片区每亩标准14万。政府补偿给村委会后,然后由村委会安置。由政府提25%的社会保障费,5万左右吧。再由村委会提取20%,3万左右吧,还说不服就告去。(我们村不团结,一个人告感觉希望不大)实际到村民手里11万。 问题一 征收对象村委会对吗,不是应该我们村民吗? 问题二 村委会提取的20%合理吗? 问题三 政府提取的25%社会保障费是什么,上交国家吗,还是给村民放社保卡里还是怎么用
您好。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地”的补偿,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对“人”的补偿,指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物”的补偿,是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如普遍存在的建养殖场的情形。青苗补偿费也是对“物”的补偿,指征收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所产生的损失。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有关费用。这一方面的费用得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进行,各地作法不尽一致,因此也不作过多说明。
2020-03-20 21:23:5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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