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诉讼类律师回复
调解需要特别授权吗
解析: 本调解程序要求拥有特别授权才能开始。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及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代理诉讼者代为进行和解谈判,必先取得当事人的特别授权同意才行。 所谓“特别授权”,即是指在代理诉讼者代为承认、舍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以及进行和解等对当事人实体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行为时,必须得到当事人以明确书面形式授予的授权。 在调解过程中,若当事人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可通过特别授权方式,让其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参加调解,且达成的调解协议亦可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确认。 然而,若代理人未获特别授权,同样可以参与调解过程,但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该协议应由当事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印章,或者补办特别授权追认手续。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案件中,如当事人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席调解会议,除非其本人无法表达意愿,否则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解析: 扣除非税所得额是指法律法规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得以扣减的部分税收款项。 其细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基本扣除外、社会保险缴费扣除外、专项扣除外以及附加扣除外。 第一类基本扣除外是实行的一次性剪除制,适用于各个收入阶层的纳税人群体; 二类中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外是根据现行社保制度的要求,从个人所得中扣除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费; 三类专项扣除外则特指依据家庭状况与收入水平制定的具有针对性的扣除外,例如住房按揭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或是子女教育所需的开支等; 最后的附加扣除外则由各类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构成,如捐赠支出等等。 对于这些扣除非税所得额的具体数值,将根据国家政策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演变而进行相应调整,因此纳税人需时刻关注并掌握最新、最准确的政策动向和条款细节。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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