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纠纷律师回复
被告若拖欠工资要负刑事责任吗
被告拖欠工资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等。不过在特定条件下,也会涉及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被告用转移财产、逃匿这类手段,逃避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故意不给,而且涉及的金额较大,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支付,那就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这里说的“数额较大”是有标准的。一种情况是,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工资,金额在五千元到二万元以上;另一种是,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工资,这些工资累计起来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 要是被告拖欠工资符合上面这些情况,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能还会被并处罚金,也可能只单处罚金。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处罚会更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并处罚金。 所以,劳动者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而用人单位也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恶意拖欠工资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
不签劳动合同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1、遇到用人单位既不签劳动合同,还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第一步就是要收集能够证实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的凭证这些,都能作为证明材料。 2、关于没签合同这事儿,要是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1个月但还不到1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每个月多付一倍的工资。 3、要是碰到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让单位把该给的工资足额付清。要是商量没用,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要是单位过了时间还不给,就得按照应付金额的50%到100%,给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
劳动合同终止特殊保护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合同终止特殊保护是为了保障特定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稳定劳动关系十分必要。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需特殊处理。 2.针对上述情况,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规,在相关情形出现时按规定处理,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清楚自身权益,当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劳动监管部门需加强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保障劳动者特殊保护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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