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回复
施工机械租赁能不能以施工量来租赁
施工机械租赁时,有一种租赁方式是按照施工量来确定。在租赁的法律关系里,出租方和承租方有比较大的自主决定权,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商量租金怎么算、什么时候支付租金、租赁多长时间等内容。 按施工量来确定租金的方式,也叫工作量租赁。简单来说,就是根据租赁设备实际完成的施工量来计算要付多少租金。这种方式能把设备租赁的成本和实际使用效果关联起来,对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比较公平,也很灵活。对出租方来说,设备干多少活就能有相应的收入;对承租方来说,只用为实际使用设备的工作量付钱,不用担心设备闲置还要多花钱。 不过,用这种租赁方式的时候,双方得在租赁合同里把施工量怎么计量、计量方式是什么、什么时候计量等内容写清楚。这样能避免以后因为施工量计算和确认的问题产生纠纷。同时,双方还要约定好施工得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确保施工的成果符合要求。 施工机械按施工量租赁是合法且可行的,但重点是要在租赁合同里把相关重要的事情约定清楚。 ...
公司要求转外包,要先赔N+1费用吗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要求员工转外包是个常见现象,但公司是否要支付N+1费用,得看具体情况。 当公司要求员工转外包时,这其实相当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得和员工商量,双方都同意才行。要是员工不同意转外包,公司就把员工辞退了,这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公司就得给员工支付N的经济补偿。这里的N,就是员工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那N+1里的“+1”,也就是代通知金,不是随便就能给的。要同时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而且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才需要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病好了也不能干原来的工作,公司另外安排工作也干不了;员工工作能力不够,公司给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干不好;签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双方商量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所以,如果公司要求转外包,员工不同意,公司解除合同,通常要给N的补偿。要是还符合上面说的代通知金条件,那就还得给“+1”。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多留意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
结算超400万没招标该如何处理
1、在中国,要是项目达到了一定的金额标准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标,那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还有相关的法规。要是结算超过400万还没招标,处理办法如下。 2、项目单位可能会受到处罚,比如被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还可能会被罚款。相关部门会要求项目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把违法行为改过来,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合同金额处以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要是项目用的是国有资金,还可能会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3、要是项目已经开始实施了,就得判断合同有没有效力。要是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合同无效之后,双方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质量达标,就可以参考合同约定来支付款项;要是质量不达标,责任方就得负责修复、赔偿等。 4、要是有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会依法给予处分;要是构成犯罪,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法律监管越来越严格,对于这类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会不断加大。项目单位应该及时和监管部门沟通,主动说明情况,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补充招标程序,这样能降低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
友情链接 热门城市 热门标签 城市推荐 区县推荐 热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