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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背书要盖哪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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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4175人看过
导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汇票背书要盖哪些章?

很多的企业在交易的过程中会使用到很多的结算手段以及方式,其中汇票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在使用汇票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到汇票背书是需要加盖一些章才会有效的,那么现在律图网就来给大家说说汇票背书要盖哪些章才能正常使用。

一、汇票背书需要加盖的章

汇票背书需要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二、汇票背书的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

三、什么是背书

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票据得以流通的基础。

背书依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

(1)以背书的目的不同,背书可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转让背书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非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以非转让票据权利的其他目的而为的背书。非转让背书又可分为委任背书和设质背书两种。

(2)以背书的效力不同,转让背书又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是指具有完全的、无限制效力的转让背书。特殊转让背书是指其转让效力受到一定限制的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依其记载事项完全与否分为完全背书和空白背书。特殊转让背书包括禁止背书的背书、回头背书和期后背书等。

为了使汇票安全的使用,所以必须采取一定的手段来确保其安全,想要使汇票背书正式生效,需要有确认的签名就是我们所说的署名章,其中主要需要的就是财务章以及有权人的署名章,如果大家遇到了与汇票背书相关的难题,请联系我们律图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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