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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借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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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5982人看过
导读:银行的抵押物如果不足以偿还借款,剩下的债务必须要由债务当事人自行清偿。通常在银行办理贷款,都必须要以抵押物来作为条件。但是银行在给当事人发放贷款之前,一定会对该抵押物作出评估。所以抵押物的价值有多少,那么银行差不多就会给发多少贷款。
银行的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借款怎么办?

一、银行的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借款怎么办?

抵押人以其抵押物为限承担债务,银行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剩余的债务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期间抵押物怎么处理?

1、抵押物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抵押物的出租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因此,银行的贷款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抵押物,在评估之后做出的决定发放的,所以如果当事人出的抵押物价值就只有那么多,那么银行它也就只能发放差不多价值的贷款。如果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那么当事人剩下的债务还是需要自己想其他办法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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