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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过户后产权登记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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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016人看过
导读:伪造遗嘱对遗产房办理过户登记后产权证也可以撤销,因为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是伪造的,那就说明申报的材料是不真实的,但其他人需要向房管局提供当事人伪造遗嘱的证据,这样房管局才能撤销产权登记。
伪造遗嘱过户后产权登记可以撤销吗

一、伪造遗嘱过户后产权登记可以撤销吗?

伪造遗嘱过户后产权登记可以撤销。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权利人。

二、伪造的遗嘱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伪造遗嘱会失去继承权吗?

伪造遗嘱的行为会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提供虚假的材料,让房管局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办理产权登记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之前的产权登记行为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伪造遗嘱的人也会因此而失去遗产继承权,伪造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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