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保护律师回复
环保负责人怎么处罚
解析: 在企业的环保管理体系中,环保责任人将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对于无资格证书就擅自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至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且危害重大者,不仅需要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有可能面临被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勒令关闭的风险。 此外,对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将面临十万元以上至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环保不达标会坐牢吗
解析: 实施人为环境污染活动且情节严重者,构成污染环境罪,其量刑幅度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单独处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支付罚金。对于因污染导致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职能丧失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等极端情况的加重情节,将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作为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6年前的环保问题现在举报有用吗?
6 年前的环保问题,现在举报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但是如果该问题仍然存在,并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举报仍然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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