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被这件事搞得焦头烂额。被告因资金周转找我借了钱,我们还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明确了借款本金、分期还款方式和逾期利息承担标准。可被告只还了一部分,剩下41000元就开始耍赖,我多次催要,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我手里虽然有协议,但面对这种无赖,心里还是没底。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了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罗律师至今已承办案件300余件,在民间借贷等民商事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看到她如此辉煌的“战绩”,我一下子就看到了希望,果断委托她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罗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3月初的一天,她在律所办公室里,花了整整两天时间,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她收集到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我们之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金额、还款约定以及被告逾期未还款的事实。有了这些扎实的证据,我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案件立案受理后,进入了庭审阶段。庭审当天,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罗律师在法庭上表现得十分专业和自信。她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涉借贷关系的合法性、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及标准等核心问题,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她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我的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看着罗律师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我对胜诉充满了信心。
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不仅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偿还借款本金41000元,还要支付相应的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追回了欠款,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罗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敬业,帮我维护了合法权益,真的非常感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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