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原告赵XX找到浙江宁波施贝贝律师,称被告孙XX向其借款40万元,可只有孙XX亲笔出具的两份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浙江宁波施贝贝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合同、婚姻、债权债务等纠纷,持有初级社工证。赵XX心急如焚,想知道仅靠借条能否追回借款。
接手案件后,浙江宁波施贝贝律师习惯先仔细研究借条和相关情况。在这起案件中,常规思路是转账记录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但本案没有转账记录,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大额现金借贷仅有借条,很难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且被告孙XX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也未作答辩,这让案件更加复杂。
浙江宁波施贝贝律师持有初级社工证,在这类债权债务案件中,能更细致地分析证据。第一步,他强化借条的证明力,指出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且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第二步,他提供了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强。第三步,利用被告缺席审理的规则,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能够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赵XX的诉讼请求。从这起案件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对于仅有借条的大额民间借贷案件,要重视对“款项交付”事实的证明,尽可能搜集提款记录、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二是要充分利用被告缺席带来的程序优势,确保诉讼主张和证据链清晰、完整。事后,当事人赵XX说,本来以为没有转账记录这钱很难要回来了,多亏了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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