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X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却迟迟未履行义务。这使得申请执行人王X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原本应得的款项无法收回,影响了王X的正常生活与经营。在这种困境下,王X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自2022年起在该律所执业,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在案件前期,韩蕊律师凭借其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对法律程序和证据审查有着深刻的理解。她协助王X收集证据,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在王X申请追加股东申X为被执行人时,韩蕊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自己在法院工作时积累的经验,指导王X整理申X未实缴出资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证据。她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为后续的申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在法院审查阶段,韩蕊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王X的诉求和理由。她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论证了申X作为唯一股东,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合理性。她的陈述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让法官能够准确理解案件的关键要点。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X作为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裁定追加申X为本案被执行人。韩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表现,帮助王X维护了合法权益。韩蕊律师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秉持“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都有出色表现,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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