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发生在原告施女士和被告潘先生之间,两人均来自江苏省南通市XX区某镇某村。案件由宁波高新XXXX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施女士作为原告委托杨福律师代理,潘先生则委托了浙江甲X的李XX律师。
2022年XX月XX日,法院立案受理此案。施女士和潘先生因合伙合同产生纠纷,施女士的核心诉求是让潘先生支付款项,但潘先生起初并不愿意支付,这让施女士陷入了财产权益难以保障的糟糕处境,她不知道自己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心里十分焦虑。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施女士在案件立案后就找到了杨福律师。当时,施女士心急如焚,担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对案件的走向充满担忧。
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积极开展工作。他与被告方进行了多次专业谈判与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的诉求。虽然没有具体的量化工作内容,但从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杨福律师投入了大量的精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杨福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核心策略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他考虑到被告的履行能力,设计了科学的分期付款方案,即被告分5期支付款项,从2023年4月至8月的每月月底前各支付40000元。同时,为了保障原告的权益,他在调解协议中巧妙设置了违约条款,如被告未按约履行任意一期义务,则需额外支付违约金1万元,且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这个策略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既考虑了被告的实际情况,又保障了原告的利益。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杨福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案件逾近百件。他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领域,参与公司的股权投资架构搭建、公司规章制度合同文本审核修订等,也经手参与了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在处理合伙合同纠纷这类案件上,他应该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同意按照调解协议支付20万元款项,并接受了分期付款和违约条款等内容。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潘先生应支付原告施女士200000元,款分5期支付,于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的每月月底前各支付40000元。如被告未按约履行上述任意一期义务,则还应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与施女士最初的糟糕处境相比,她原本担心拿不到钱,现在不仅成功锁定了20万元款项,还获得了强有力的履约保障。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在于杨福律师设计的合理调解方案,既考虑了被告的履行能力,又保障了原告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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