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Z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YT团土地租赁费87717元。”“准许原告XXX撤诉。”这三份判决书,见证了朱康律师在兵X法律事务中的专业与担当。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朱康律师从接案起就展现出的专业判断。在物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到期返还)二审案件中,朱康律师凭借其土木工程+法律的复合背景,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接案时,他就意识到上诉人提出的“主体不适格、承包期30年、事实承包”等抗辩是关键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他判断被上诉人作为案涉土地使用权人,主体适格。在证据收集上,他深入研究土地开发经营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为后续庭审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庭审中,上诉人坚称承包期30年,但朱康律师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严谨论证,扭转了局面,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
在团场土地租赁纠纷案件里,朱康律师围绕竞拍公告效力、种植约定、违约条款等核心要点进行证据收集。他仔细梳理竞拍公告等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严谨论证被告擅自改种棉花构成违约,应按三倍标准支付租赁费。庭审中,面对被告对租赁费数额的不认可,朱康律师通过清晰的举证质证,让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全额支持了团场的诉请。
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中,朱康律师针对原告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从主体资格、用工事实、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严谨抗辩。接案后,他迅速收集团场与原告之间的相关往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充分阐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庭审前,他的专业分析就让原告意识到诉求难以得到支持,最终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案件以对方撤诉、委托人零责任圆满结案。
朱康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建设工程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严谨态度,为兵X团场的土地权益和劳动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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