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跨省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装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告人是个小型服装厂经营者,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知不足。他还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并且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在没拿到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他按照上游客户给的样衣、吊牌、水洗标等辅料,为别人加工生产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
公诉机关指控他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情节特别巨大标准,要在较高刑期幅度量刑,还提出了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的量刑建议。这可把被告人和他的家属急坏了,他们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一审辩护人。他介入后,马上多次会见被告人,还全面阅卷。他一项一项地核对生产数量、货物价值、资金流水、商标使用方式、上下游关系等关键事实。针对犯罪数额、主观故意、地位作用、自首认定、退赃退赔等核心问题,构建了完整的辩护方案。
魏律师对数百笔转账流水、生产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逐一核对。他把合法加工和假冒品牌加工部分区分开,把合理成本和无关交易剔除掉,把犯罪金额固定在法院能采信的客观范围,避免金额被不当拔高。
在自首情节方面,魏律师结合传唤文书、到案经过、第一次讯问笔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向法庭充分论证自首成立,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基础。
他还向法庭清晰说明,商标、辅料、样衣、订单、销售渠道都是上游提供的,被告人只是提供加工行为,没参与设计、仓储、销售环节,在整个链条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低,和组织者、策划者不一样。
魏律师指导并协助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足额预缴罚金,同时提交家庭困难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全面展现当事人悔罪态度,说明其社会危险性较低。
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魏律师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公诉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确保最终判决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轻量刑。他还检索同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向法庭提交类案判决观点,强调小微企业经营者、初犯、全额退赃等从宽判例,促成法院作出轻缓量刑。
法院全面审理后,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认定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数万元。原本被告人面临着较重的刑罚,现在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框架内,实现了最大限度轻刑化,当事人及家属对这个结果都表示认可。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魏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精细化梳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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