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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减盗窃指控事实,大学生获不起诉保住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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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0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丁子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6人 职务:副主任
律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6105446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06492007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复杂疑难案件处理。办案严谨务实、直击要害,以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当事人长期信任,靠谱稳妥,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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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高校大学生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多次在校园周边超市盗窃,公安机关指控其盗窃18次,涉案金额920元。李某家属委托山东青岛丁子宸律师辩护,丁子宸律师通过精细化质证核减指控事实,从主观与情节辩护凸显从宽情节,精准适用刑事政策,最终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保住学籍。
核减盗窃指控事实,大学生获不起诉保住学籍

案件起始于某高校在读大学生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半年内多次于校园周边超市盗窃食品、日用品。公安机关指控其盗窃18次,涉案金额920元,认定属“多次盗窃”,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李某面临留案底、被学校开除学籍的风险,其家属委托山东青岛丁子宸律师进行辩护。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起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

证据审查阶段,丁子宸律师发挥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此案中,他逐帧核对超市监控录像、购物小票、盘点记录及李某的出行轨迹。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发现其中5次指控存在“监控画面模糊无法确认系李某、物品盘点与监控记录不符、盗窃时间与李某上课时间重叠”等问题。于是,他依法提出质证意见,请求法院剔除该5次指控。

在主观与情节辩护环节,丁子宸律师提交李某的学生证、学校成绩单、班主任推荐信。他依据自身对刑事法律实务的积淀,论证李某系在校学生,主观上因家庭困难一时糊涂,无长期盗窃意图,主观恶性小。同时,所盗物品均为低价日用品,未造成超市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低。而且,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超市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在适用刑事政策方面,丁子宸律师精准把握法律动态。结合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轻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意见,他提出“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强调留案底对李某未来升学、就业的严重影响,请求司法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得以顺利保留学籍,正常完成学业。丁子宸律师曾获得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还作为南方周末、中国百姓舆论网热点法律事件特邀点评律师,以专业能力和人文关怀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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