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判决生效的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中,被告陈X是境外诈骗团伙成员,被指控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陈X被诱骗至缅北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达7个月,法院认定其诈骗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偷渡行为证据确凿。陈X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法律风险,若罪名成立,将面临较长刑期。
张丹华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三重策略进行有效辩护。在法律定性方面,她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的主张,虽未被采纳,但推动了法院对法律争议的审查。从犯地位认定上,强调陈X受诱骗加入、服从指挥、未主导犯罪,通过举证陈X被诱骗加入、受限沟通、业绩垫底被体罚等事实,固化其从犯证据。在量刑情节上,提出陈X认罪认罚、初犯、部分行动受限等情况,结合退赃意愿换取量刑协商空间。
张丹华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自身“法律+财务”的复合专业优势。凭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双重专业背景,她从财务数据、资金流向等角度分析案件,精准定位证据漏洞与辩护要点。在这起案件中,她通过专业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观点突破,化解了案件中的难点。例如,在论证从犯地位时,通过详细梳理陈X在团伙中的行为和角色,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罪名上维持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认定,但认定陈X为从犯并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诈骗罪判处1年7个月,偷越国(边)境罪判处6个月,合并执行1年10个月(扣除羁押2日),罚金合计1.3万元。在检察院当庭加刑的情况下,仍为委托人争取到了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判决。这一结果远超当事人最初的预期,为陈X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刑罚。此案件不仅体现了张丹华律师的专业能力,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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