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被告人何XX涉嫌诈骗罪一案,原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出现了严重的判项遗漏问题。未对未追回的被害人财物作出处理,也未载明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的相关判项。这使得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无法通过判决得到有效保障,损失难以追偿,陷入了维权困境。此时,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接受相关方委托,介入本案处理补充裁定事宜。
梁小龙律师在2000年9月参加工作后,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在接手此案后,凭借这些经验,他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他深入查阅案件卷宗和原审判决,以敏锐的洞察力精准发现原判决“本院认为”部分缺少对未追回被害人财物的处理意见及对应法条,判决主文遗漏责令被告人退赔损失的关键判项。这种对细节的把控能力,得益于他在基层工作中养成的严谨态度。
2013年3月,梁小龙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明确了补充裁定的法律依据。他重点梳理被告人诈骗所得金额、被害人损失明细,为完善判项内容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他严谨细致、逻辑清晰的办案风格得到充分体现,每一个数据、每一项证据都经过反复核实。
2022年6月,梁小龙律师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进一步拓宽了专业服务领域。在处理此案时,他将合规理念融入其中,确保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他全程协助法院,推动补充裁定的完善,让判决更加合法、完整。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相关意见,作出补充裁定。明确责令被告人何XX退赔被害人沈XX损失款62200元、被害人左某某与张某某损失款130600元,共计192800元,同时完善了判决依据。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害人追回了损失,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他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