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正在紧张审理。法官询问【申请人A】的代理律师,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合法取得案涉债权。坐在原告席上的杨国鹏律师,镇定自若地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据。
杨国鹏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创立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刑交叉等领域。此次案件中,某金融机构与多名被执行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及罚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金融机构将案涉债权转让给【申请人A】,【申请人A】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执行时需变更申请执行人。
杨国鹏律师接案后,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精准梳理。他仔细研究执行异议及申请执行人变更的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申请手续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随后,围绕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他收集并提交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债权转让确认函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详细证明了【申请人A】已合法取得案涉债权,且债权转让事宜已通知各被执行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的,第三人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最终,法院裁定变更【申请人A】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
在日常工作中,杨国鹏律师处理每一个案件都极为严谨。在另一起本地的债权债务纠纷中,他为了厘清复杂的债权关系,仔细查阅了上千页的合同和交易记录,精准分析每一个条款,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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